合同包1(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外包项目):
******有限公司)
张淼(采购人代表)、黄一宁、列玉莲、陈学文、胡娉莹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因平台切换阶段,未能在线生成中标(成交)通知书,请联系项目经办人领取或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质疑受理)。
名 称:******法院
地 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陆婉婷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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