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战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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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处置实战实训基
************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3117.98平方米,其中:(1)教学用房:建筑面积3122.22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2)宿舍楼:建筑面积5401.43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3)食堂:建筑面积2412.78平方
******消防车库:建筑面积1732.25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6)综合泵房及换热站:建筑面积272.24平方
******消防、生产合用水池:消火栓用水量(室外)3000立方米;(9)废水池:消火栓用水量(室外)720立方米;(10)场地硬化面积:
******消防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一)
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近3年(2021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已竣工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300万元的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5年(指2019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具体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五年,指2019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4)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具体要求: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一年,指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5)投标人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5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扫描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发包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的扫描件;新设立企业(成立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之后的企业,下同)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不评价企业业绩;(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4)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2 人、材料管理员 1 人、造价人员 1 人、资料管理员 1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须附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其他人员须附岗位证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自 2024 年 06 月至 2024 年 11月期间)连续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证件);(5)投标人须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03日到 2024年12月09日
2.获取方式: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23时45分至2024年12月09日20时00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injiangggzy)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0:30
2.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injiangggzy)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xinjiangggzy)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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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东侧。 (3)工程投资额:12000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7042.64万元。 (4)计划工期:27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建设局 0994-
******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支队 |
******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33号 |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昌吉州国投大厦1幢14楼1419) |
联 系 人:赵先生、米女士 |
联 系 人:胡女士、朱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12月0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