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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水利局: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长沙段)疏挖料综合利用归集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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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南
源发布时间: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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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长沙段)疏挖料综合利用归集监管第三方服务项目需求,详见服务标准内容。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0天至2027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市)
3.响应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7*24小时响应,并且每周汇报不少于3次。
4.付款方式:
??????4.1付款人:******水利局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中标人安排人员进场后,项目付款按适时支付(约为每年2月、6月、10月),按照实际工作量付款,最后一阶段付款由甲方组织验收后且通过甲方审计结算支付本项目资金支付望城******集团该项目疏挖料归集处置收益中分年度保障支付,如采购单位受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按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及相关责任。

4.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最高支付不超过320万。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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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项目情况

党的******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法制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河道采砂关系河湖健康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0〕205号)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在确保长江河道、航道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疏浚砂综合利用。为规范我省河道疏浚砂的综合利用,湖南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下发了《湖南省河道疏浚砂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水函〔2022〕379号)等系列文件,指出疏浚砂综合利用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源国有,统一处置;重点保障,统筹利用;严格监管,规范实施”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

本服务项目基于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长沙段)疏挖料综合利用归集监管第三方服务基础上******水利局建立疏浚砂归集与处置监管小组,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疏浚砂归集与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管

二、监管目标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长沙段)疏浚砂利用的监管首要目标是实现疏浚砂利用方案依法、科学、有序实施,维护湘江稳定,确保行洪安全、通航安全、资产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

采用人工现场监管及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长沙市湘江枢纽第三航道建设河道疏浚工作的作业水域监管、挖沙红线及深度监管、砂石堆放及外运监管。具体目标包括:

1. 监管疏浚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疏浚范围不超红线,开挖深度符合建设设计规定,符合通航设计要求的同时,严格控制水下开挖深度。

2. 实现疏浚工程开展过程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确保疏浚工程对水体和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护水体生态环境。

3. 实现砂石堆放及外运的科学管理。本工程开挖砂石量大,堆场分散,砂石的外运管理难度大,需通过严格的控制方案和科学手段进行管理和计量,严格监管疏浚物的上岸与转场运输。

三、监管要求

1.现场监管组织机构

******水利局现场监管办的管理与指导下,由第三方监管公司组织专业队伍成立************水利局现场监管办下达的各项监管任务及工作汇报。

2.建立监管规范及制度

健全监管机制实现,规范化监管。建立值班管理制度、监管联动机制和值班监管台账。定期生成监管记录台账,监管报警机制,监管联动处置机制。

3.疏浚过程及归集监管?

(一)项目现场监管:在采挖现场通过“一船一次一单”的方式核发河道疏浚砂石电子采运证,利用项目地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对采挖、出货、运输船舶情况实时动态监控,以便进行核查,防止偷采、盗采现象发生。

(二)作业过程监管:对疏浚料施工进行动态监管,从而实现对疏浚料量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疏浚料量。主要通过建立砂石采运管理单日志、旁站工作日志、施工日志等措施开展动态监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疏浚一段、测量一段、验收一段,对标高和疏浚范围进行控制,验收以底标高为准,疏浚料的量已实际上岸计量为准。

(三)运输动态监管:建立出船信息台账,对运输船舶进行监管。利用运输船舶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实时远程监控船舶运输情况,确保运输途中无转卸、无转舶等违规现象,确保每一船都送到指定码头卸货。

(四)码头收货监管:核对船舶信息,并拍照记录电子磅数据,由监管人员与转运码头负责人、销售方、施工单位4方签字认可,建立台账记录信息。

(五)船闸自用区域监管。利用建成的电子围栏系统,严格监管所有参与砂石骨料、混凝土自用的运输车辆只能在设定区域内作业,禁止突破电子围栏外运,确保自用砂石骨料和混凝土均能受到监管。

(六)定期汇总并编制监管报告。基于疏浚范围、开挖深度,砂石上岸运输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每月、季度、年生成监管报告。

四、监管具体任务及需求

1.总体目标

“人员现场监管与值守”为抓手,推动手段、新模式、新理念与“河道疏浚监管”融合,进一步加强挖沙船作业、疏浚质量、砂石上岸运输的全过程实时监测。加强现场监管人员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及时、高效联动,提升监管效率和处置能力。以无人船定期或随机监管作业范围,提供有效的影像记录全面开展过程对河道疏浚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以监管日志、定期报告的方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汇报和过程记录资料。

2.监管原则和策略

2.1指导思想

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采砂和疏浚管理应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的原则。本服务项目旨在通过现场值守、利用已建的监管设备、监管软件平台等手段,加强河道疏浚监管。在河道疏浚航道开挖过程中保护开挖红线和开挖深度,防止为谋取利益,蓄意破坏地方河床,扩大开挖规模;对开挖生产的砂石进行有效管理,防止砂石外运;在监管过程中对重要事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和跟进。通过长沙湘江枢纽第三航道疏浚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同时,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2建设原则

1、科学规划,精准实施

河道疏浚需依据项目总体规划,并与防洪、航运、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制定详细的疏浚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疏浚范围、深度、作业方式及弃料处理方案,确保疏浚作业符合规划要求。定期开展技术核查和环境影响评估,及时调整疏浚方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2、严格监管,全程可控

河道疏浚需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作业规范、安全可控。采用人员现场驻守监管,人防+技防手段,对疏浚产生的砂石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疏浚砂质量和砂石安全上岸、并监管砂石运输到指定地点,防止砂石外流。

3、及时反馈,协同管理

对非法疏浚、超范围作业、运输超越电子围栏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和提醒,协同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和处理,确保疏浚作业合法合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认。

4、应急响应,安全保障

河道疏浚需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防洪、通航和作业安全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在汛期或特殊情况下,及时调整疏浚计划,确保防洪安全。对疏浚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3.监管点位布设及监管要点

3.1水上作业监管

疏浚挖砂船一共有5艘,分别为湘常采002、湘长挖0117、中源航务铲004,中源航务铲019,中源航务铲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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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第三航道疏浚作业区域示意图

5.3-2铜官滩疏浚作业区域示意图

3.2砂石上岸作业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的上岸点一共有5个,其中船闸附近有三个,(图中为上岸点1,上岸点2,上岸点3),第四个为铜官港码头,第五个是铜官港对面的乔口码头(在建)。

3.3砂石堆放点

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的砂石存放堆场一共有******有限公司的胜利垸堆场、铜官港堆场、乔口堆场。

5-3-1 第三航道船闸上岸点3处、堆场1处、自用搅拌站1处

5-3-2 乔口、铜官上岸点(2处)

3.4作业监管要点

3.4.1河道疏浚监管要点。

1、对疏浚料质量进行联合监管和确认,******水利局委托的现场监管人员三方共同使用仪器鉴定疏浚物含砂量,确定是否准许上岸;准许上岸的应放置到堆场并计量,不准许上岸的应运至护滩工程或墙后回填利用,并生成数据物料质量记录。

2、疏浚船工作日志。每日记录疏浚船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汇总疏浚物运输船次,疏浚位置桩号。

3、运输船始发记录。实现疏浚料运输各船次信息记录,包括运输船号、疏浚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砂石质量、运送上岸点、运输出发时间,规定到达时间等信息记录。

3.4.2上岸点监管要点

1、登记并确认运输船到岸及卸载信息。包括数据船到达时间,卸载时间、卸载计量、船只离开时间。并与运输船始发记录时间进行核对。

2、登记并确认上岸点砂石外运记录。包括车牌号码、车辆是否准入装卸、装载疏浚啥品质、装车时间、发车时间、过磅重量、运送目的地、电子签证单号等。

3、监管疏浚砂至望城区产投堆场时,确保运送砂石质量符合要求。

3.4.3外运点监管

1、胜利垸、铜官港。硚口堆场监管。3个堆场为产投转运点,值守人员根据堆场外运记录签收准入疏浚砂,并核定计量,形成日志记录。

2、自用搅拌站监管。值守人员根据堆场外运记录签收准入疏浚砂,并核定计量,形成日志记录。

3、监管和核实自用搅拌站车辆外运至建设现场。记录外运车辆车牌、司机,过磅质量、外运时间,防止运输至非建设现场。

4.现场监管实施方案

4.1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长沙段)疏浚砂综合利用按湖南省电子砂石采运管理单位相关程序进行,并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和监管:

1)严格落实作业准入

①监管实施单位办理了施工、航运、安全等相关许可。

②监管施工单位船舶作业点、砂石上岸码头、堆放场地施工,在施工区位置设置醒目标志,施工现场标注明确工程名称并标识清楚,并在装驳平台、码头堆场和运输船舶无死角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③监管施工单位固定作业区域及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在船舷边、驾驶舱外部等醒目位置应当刻印与船舶证书一致的船名船号;

④监管船舶室外悬挂或喷涂现场监管机构统一规定的挂牌,标明船名船号、许可证号、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⑤监管船舶室外悬挂或喷涂“湘江长沙至城陵矶一级航道建设工程疏浚砂综合利用”标志;

2)严格实施作业监管

①监管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所需配置的运输船舶数量,实行运输船舶准入程序。

②通过AIS系统对运输船指定待泊区、航路和运输时间,并进行监管。

③挖砂船、卸载码头、堆放场地、运输船舶、运输车辆的监控设施全时开启并监管,定时保存并上报,疏浚砂上岸量每天计量周、每月汇总上报。

④监管挖砂船和运输船,对运输船空载、满载情况进行监控,杜绝超载。

⑤监管堆场规范疏浚砂计重、监控及登记工作,建立台账,责任到岗。

3)协助环境生态监管

协助监管水污染。监管疏浚过程、疏浚物污染河道,监管河道下游是否存在油污,发现污染及时上报。

5)完工验收及总结归档

疏浚工程结束后,写出监管报告,并将监管的资料、影像、数据等进行归档留存。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完成后,进行完工验收。

4.2项目自用疏浚砂监管

1、监管所有船只作业合法性。所有作业船只(链斗式工程船、抓斗船、反铲船)和运输船只实行准入制,经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围栏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基于电子围栏,码头与项目部自建搅拌站之间固定运输路线。严格监管砂石上岸后将砂石运输到自建搅拌站,防止砂石外运流失;

3、监管并确认砂石车、渣土车和砼搅拌车等运输车辆实行准入制,车辆取得准入资格后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围栏,没有授权砂石运输的测量严禁装车;

4、对准入车辆进行计量监管。码头与搅拌站加装地磅,所有自用疏浚砂和混凝土料过磅,并开具磅单,其中一联交监管部门,确认自用疏浚砂数量。

4.3疏浚砂工程量监管

1、监管作业船只作业授权。所有作业船只(链斗式工程船、抓斗船、反铲船)和运输船只实行准入制,经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监控视频和电子围栏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联合确认和出具砂石电子采运管理单。实现所有上岸疏浚砂计量并开具《湖南省河道疏浚砂石管理单》后才能进入堆料场;

4.4 不可利用疏浚砂监管

1、所有疏浚施工作业须配备在线砂石含量分析仪、便携式激光粒度仪、自动采样分样系统等专业仪器,实时对疏浚料采样并进行检测。

2、依据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河道疏浚工程中,通常要求疏浚料含砂量 ≥60%为可利用,上岸归集堆放,否则视为经济性不足或生态风险较高,需外运卸料。

3、安排监管人员上船全程监管,对船上的疏浚取样检测,与施工单位,望城区产投三方共同确认疏浚砂是否符合上岸条件,对含砂量不符合上岸条件的,监管外运到湘阴护滩工程或第三航道船闸墙后回填进行利用。

4、监管所有运输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卸料点(护滩工程)进行卸载。

4.5 水上作业监管实施方案

1、监管所有作业船只为准入船只。所有作业船只和运输船只实行报备制,只有报备船只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监管所有船只按规定安装了监控设备及运行正常。所有报备作业船只和运输船只加装摄像头、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围栏,加强河道施工现场监控,杜绝疏浚砂私自外运;

3、监管人员上船,对每船的疏浚砂进行抽样检测评估一检)并做好检测记录及存档保存与施工单位,******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确认,能归集利用的归集利用,对不能归集利用的废弃料交施工单位运至护滩工程或墙后回填利用。

4、开挖测量监管。采用租赁方式利用先进的无人船测量技术,定期利用无人船设备对铜官滩航道、第三船闸航道开挖疏浚进行测量。测量成果与工程建设测量成************水利局现场监管办负责督察、处置、整改。

4.6陆域作业监管实施方案

1、监管装卸砂石车辆在准入名单内。只有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后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围栏车辆才能出入施工现场;

2、监管项目自用疏浚砂运输车辆不得驶出电子围栏以外;

3、监管滩头开采的疏浚砂,由施工单位,望城区产投和现场监管人员三方共同确认,能利用的疏浚砂根据实际情况交施工单位利用,或交望城区产投归集,不能利用的疏浚砂,按规定运至指定的消纳场。

4.7 联单管理模式

严格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行湖南省河道砂石电子采运管理单的通知》湘水发〔2024〕4号文执行。《湖南省河道疏浚砂石管理单》电子单适用于河湖管理范围内,各类疏浚工程产生需上岸利用的疏浚砂。单据信息包含了疏浚作业区、疏浚审批文号、疏浚项目名称、开采方式、开采机具、运输船舶与车辆、实际载运量、卸货点及供砂人、承运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管人的签字盖章等内容。

******水利局通过省平台录入疏浚项目审批文号、疏浚作业区、项目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监管人员名单及签章、供砂及运输机具、开单起始及截止日期等内容。

严格落实砂石电子采运管理。河道疏浚砂电子管理单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激活,供砂人、承运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管人需在疏浚作业现场通过微信小程序或APP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电子采运管理单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动推送。

5.监管人员需求

5.1 人员要求为拟任团队人员不少于27人,本项需安排1位项目经理,现场监管值班人员26人,提供以上27人的名单(格式自拟)及5.2和5.3条中的证书复印件。

5.2现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配备现场监管项目经理1人,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水电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类)专业);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水利水电工程师或土建类工程师等),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有项目现场管理能力,能统筹安排监测任务、人员值守值班排班,项目进度、协调团队分工,具备较强的现场问题识别与应急处置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掌握《水法》《防洪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熟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行业标准中标后学会使用《长-城航道疏浚监管系统》监管平台软件

5.3现场监管值班人员

现场的监管值班人员26人身体健康,其中至少4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测绘类或土建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工程师)能看懂相关图纸,以及配备1名资料员,提供此4人证书复印件

具体安排为

1、铜官港堆场、乔口堆场、胜利垸堆场、用搅拌站各配备2人,合计8人;

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艘疏浚船各派2人,合计10人

50周岁以下,无恐水症、眩晕症等职业禁忌,需通过水上作业体检及熟悉水性

熟悉《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规,监督挖砂船作业合规性(如采砂许可范围、作业时间、开采量控制),查处非法采砂、越界作业、破坏航道等行为,协同海事、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3、******办公室,配备2人,通过省水运投《长-城航道疏浚监管系统》监管平台监视整个航道疏浚作业;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能熟练操作视频监控系统,掌握多画面切换、录像回放、抓拍取证等功能、熟悉智能分析系统(如越界报警、采砂船识别等AI功能)、填写监控日志,记录采砂船编号、作业时间、位置等信息,保存异常情况视频证据,协助建立执法档案。

了解《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当地采砂管理政策,熟悉合法采砂区域、时段及作业规范,责任心强,能长时间专注监控画面。严守工作纪律,不泄露监控数据。

4、三个上岸点:每个上岸点配备2人,合计6人;

要求身体健康

5.4人员保险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相关规定。

5.5人员协同沟通

由于值班、监管点位分散,无法实现当面沟通,联合协同处置监管问题,采用电话方式,实现管理团的内部沟通,更好协同处置疏浚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6监管人员日常保障

根据工作安排,值守监管人员的伙食问题,通过费用补贴方式自行解决,由中标人负责,此费用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1、伙食补贴标准

按实际值守天数发放补贴。

补贴按月结算,随工资发放,需提供考勤记录 作为核算依据。

2、执行要求

监管人员自行安排用餐,单位不统一提供食堂或餐食配送。

补贴仅用于弥补伙食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3、通勤与住宿

补贴或提供相应住宿及交通工具同行

4、特殊情况说明

如遇极端天气或特殊任务需临时调整,可另行申请专项补助。

6.监管人员管理方案

现场监管在河道疏浚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落实。监管过程的资料内容详实、全面,为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最终验收提供有力保障。

******办公室

根据监管人员值守需求,现场监管点由施工单位或区产投负责提供临时办公场地,为监管人员提供茶歇、物品放置等必要的条件

******办公室要求设置在铜官码头附件,通过租赁办公楼的方式,面积不小于30㎡,为值班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

6.2监管人员管理规范

根据现场沙场、堆场、船只等场地的布设情况,监管人员应规范管理,确保开挖、砂石运输的严密监管。

技术人员要求:监管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的监管软件平台操作能力,现场监督管理能力,文档编制能力等。

培训要求: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人员技能、安全施工、监管规范等业务培训。

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杜绝受贿和渎职行为。

保密要求:对工程资料和敏感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标准化操作:制定并执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确保监管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定期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定期报告:每周、每月向主管部门提交监管报告,详细反映工程进展和问题。

紧急报告:遇到重大问题时,立即向政府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措施。

6.3疏浚船监管人员管理规范

为加强湘江枢纽第三航道开挖采砂的现场监管, 采砂船舶工作时间必须保证有1名的现场监管员在现场进行监管。

河道采砂现场监管人员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可采区的采、运砂船舶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志记录等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河道采砂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机构的决定、命令;

2)监督检查采砂船舶的技术人员、设备功率等基本情况是否与采砂许可证的内容相一致;

3)督促采砂船舶按许可作业范围、许可作业时段、许可作业方式、许可开采总量进行采砂作业;

4)监督检查采砂业主不得为运砂船舶超载量装载,不得为无营运证的运砂船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运砂船舶进行配载;

5)对运砂船舶装运砂石的数量进行查实,核签“河道砂石采运票”。对超载船舶强制减载,不配合的可以拒绝为其核签。

6)督促采砂船主建立和落实作业台班记录制度,逐日统计采砂总量,并汇总报告本疏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7)督促采砂船主按照河道采砂管理的规定处理弃料以及落实环保措施;

8)河道采砂现场监管人员发现采、运砂管理相对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疏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现场监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没有进行时段控制,导致船只拥挤,阻碍航道的;

2)没有根据现场采砂状况合理安排采、运砂船进行采砂和装砂,导致现场秩序混乱的;

3)没有如实核签“河道砂石采运票”,导致采砂船的采砂量超过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定量的;

4)出现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6.4上岸点监管规范

在河道疏浚工程中,安排监管人员对砂石上岸环节进行监督是确保工程合规、环保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是监管人员的职能职责及职业技能要求的具体规定:

1. 全程现场监督 ?

实时监控砂石上岸作业流程,确保符合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如运输量、堆放位置、防尘措施等)。 ?

检查砂石卸载后的临时堆放区域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防渗、围挡、覆盖等)。

2. 安全与环境风险管控 ?

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救生衣、设置警示标志),制止违规操作(如超载、超速、夜间违规作业)。 ?

检查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如砂石冲洗废水是否收集处理、车辆是否带泥上路等,防止水体污染和扬尘扩散。 ?

发现安全隐患或环境风险(如塌方、泄漏)时,立即叫停作业并上报。

3. 数据记录与证据留存 ?

详细记录砂石运输车辆信息(车牌号、载重量)、作业时间、上岸量等关键数据,形成台账备查。 ?

通过拍照、录像留存影像证据,确保可追溯性,防范纠纷或监管核查。

4. 协调与报告机制 ?

与施工方、监理单位、环保部门保持沟通,及时反馈现场问题并督促整改。 ?

每日提交监督日志,对异常情况(如超范围作业、设备故障)形成专项报告。

5. 应急处置职能 ?

熟悉应急预案,在突发环境事件(如砂石泄漏入河)或安全事故时,组织初步处置并联系相关部门。

6.5监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技能

1. 专业知识与资质

熟悉《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掌握疏浚工程环保标准(如《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

2. 现场操作能力

要求上岗前熟练掌握检测工具使用,能使用检测工具(如浊度仪、GPS定位设备)监测水质砂石质量砂石堆放范围掌握砂石运输计量方法(如地磅数据核对、体积估算)。

3. 风险识别与判断力 ?

快速辨识违规行为(如偷排、超挖)和潜在风险(如边坡失稳、设备隐患)。 ?

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整监督重点(如雨季加强防洪检查)。

4. 沟通与执行能力 ?

具备跨部门协调能力,能有效传达监管要求并推动整改落实。坚持原则性,对违规行为敢于制止并上报,避免人情干扰。

5. 体能与环境适应性 ?

适应野外作业环境(如高温、潮湿),具备基本急救技能(如溺水救援)。

6.6补充说明

培训要求: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涵盖工程规范、环保法规、安全操作及应急演练。 ?

权限范围:明确赋予其现场停工建议权、整改督办权,确保监督权威性。 ?

通过以上职责与技能的明确,监管人员可有效保障疏浚工程合法合规,降低环境与安全风险,同时为后续验收审计提供可靠依据。

6.7监管人员日常工作

1.?施工日志:

每日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疏浚范围,船只作业、车辆数据等。

问题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2.?质量检测:

受理和确认砂石监测报告,对废弃砂石量进行记录,录入软件平台,并作为砂石量统计汇总依据。

3.?会议纪要:

例会记录:记录每次例会的讨论内容、决策和任务分配。

专题会议:针对特定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记录,包括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

4.?影像资料:

照片和视频: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事件,作为监管依据。

5.?资料管理:

记录保存: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施工日志、检测报告、会议纪要等。

报告编制:定期向政府部门提交监管报告,反映工程进展、问题及建议。

7.项目工期进度需求

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现场监管办场所布设与安排,现场监管人员就位,完成人员作业培训。直至合同或疏浚工程完成。

8.成果资料需求

1、人员值班日志

以规范的格式、纸质形式记录人员值班过程记录,重要事件记录,汇总砂石质量、输运船次等重要指标数据。

2、现场监管影像资料

按日汇总值班监管影像资料,包括监管过程照片、砂石资料检测照片等。对不同的监管位置、人员按目录专盘存储。

3、定期报告

准确描述监管报告周期,当前河道疏浚建设施工进度、当前疏浚范围、本周期内采砂量、上岸量、砂石品质情况。报告在当前报告周期内的人员值守安排情况、人员值班到位情况,历次值班日志记录汇总情况,汇报监管过程采取的安全措施、操作规范。发现及反馈的重要事件记录,本周期内河道水位及对防汛情况的分析说,水资源保护的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日志、重要现场图片作为附件一并装订在报告中。

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1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责任落实:

明确公司内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责任制。

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落实安全措施。

2)安全培训:

对监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考核,确保监管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安全检查:

定期对监管人员的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办公场所、车辆、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

对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安全规定。

4)应急预案:

制定针对监管人员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情况的处理措施。

9.2文明施工要求

1)办公场所管理:

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文件资料分类存放,避免杂乱。

办公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文明施工宣传标语。

2)现场行为规范:

监管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防护装备,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居民等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冲突。

为监管人员提供防暑降温药物、安全帽、反光背心等日常用品; ?

3)环保意识:

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重环境保护,避免随意丢弃垃圾或破坏周边环境。

办公场所和车辆应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9.3环境保护要求

1)减少污染:

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应尽量减少对河道及周边环境的干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办公场所和车辆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废气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资源节约:

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

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9.4监督与报告

1)自我监督:

第三方监管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自身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2)定期报告:

向政府智能部门定期提交自身安全文明施工的报告,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培训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

3)接受监督:

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记录。

9.5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1)遵守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确保监管人员的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2)许可证件:

确保公司及监管人员所需的许可证件齐全有效。

7、沟通与协调

1)信息共享:

******水利局监管部门、施工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共享安全文明施工相关信息。

2)问题反馈: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自身或施工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协调解决。

10.监管时长

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时间段:2024.12.31~2027.12.31,每天施工时间段为6:00~18:00,主汛期以及极端天气严禁施工。

现场监管人员工作时间段:3年,具体以实际监督天数为准,疏浚船上监管人员工作时间段为6:00~18:00(具体以船工作时间为准),每天工作时长约为12小时,监管人员实行两班倒;疏浚砂石上岸点和堆场的监管人员工作时间段为6:00~20:00,每天工作约14个小时(如因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实行二十小时监管),监管人员实行两班倒。

五、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0天至2027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市)
3.响应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7*24小时响应,并且每周汇报不少于3次。
4.付款方式:
??????4.1付款人:******水利局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中标人安排人员进场后,项目付款按适时支付(约为每年2月、6月、10月),按照实际工作量付款,最后一阶段付款由甲方组织验收后且通过甲方审计结算支付本项目资金支付望城******集团该项目疏挖料归集处置收益中分年度保障支付,如采购单位受政策变动等原因,无法按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及相关责任。

4.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最高支付不超过320万。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验收:

5.1项目验收要求,本项目按合同约定验收,验收结果需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5.2投标人须在文件中承诺,如服务过程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保密要求:中标人需对项目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发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

7.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驻场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办理手续,如在开发及后续运维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各类意外安全事故、用工纠纷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要求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其他要求:

1.监管期间要求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5次无人机监测服务作业。
2.项目完工后需要整理此服务期间所有档案,按成果资料需求提供。
3.中标人需要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台车辆,车辆要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并购买相应商业保险。

4.本项目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如私自更换,采购人有权扣除该人员相关费用。项目作业条件艰苦,请投标人考虑到拟派人员身体健康及工作环境适应性。
5.如疏浚砂检测时有纠纷情况出现,由中标人负责该船疏浚砂样品抽取,送第三方检测进行检测,并保留相关资料存档,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每月不超过1次,超过1次后由采购人支付检测费用)。
6.本项目涉及到国有资产、水流域治理及保护,中标人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及法律知识,给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建议。项目服务期间遵守采购人管理要求,做好监管服务。
7.报价要求:
1)人员工资单价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全费用单价(元)

?

备注

1

监管项目经理

?

/

?

7830.80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 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 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 50%工资标准

2

******办公室值班人员

/

?

4211.30

?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 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 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 50%工资标准

3

第三航道疏浚船上监管人员

/小时

?

32.07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 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 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 50%工资标准

4

上岸点监管人员

/小时

?

23.93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50%工资标准

5

堆场监管人员

/小时

?

32.07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50%工资标准

2)投标人报整体折扣(不超过100%)。
3)实际结算=整体折扣*全费用单价*实际工作量。

六、验收标准

验收:

1项目验收要求(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本项目按合同约定验收,验收结果需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2投标人须在文件中承诺,如服务过程造成违反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七、其他要求

1.监管期间要求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5次无人机监测服务作业。
2.项目完工后需要整理此服务期间所有档案,按成果资料需求提供。
3.中标人需要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台车辆,车辆要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并购买相应商业保险。

4.本项目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如私自更换,采购人有权扣除该人员相关费用。项目作业条件艰苦,请投标人考虑到拟派人员身体健康及工作环境适应性。
5.如疏浚砂检测时有纠纷情况出现,由中标人负责该船疏浚砂样品抽取,送第三方检测进行检测,并保留相关资料存档,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每月不超过1次,超过1次后由采购人支付检测费用)。
6.本项目涉及到国有资产、水流域治理及保护,中标人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及法律知识,给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建议。项目服务期间遵守采购人管理要求,做好监管服务。
7.报价要求:
1)人员工资单价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全费用单价(元)

?

备注

1

监管项目经理

?

/

?

7830.80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 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 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 50%工资标准

2

******办公室值班人员

/

?

4211.30

?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 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 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 50%工资标准

3

第三航道疏浚船上监管人员

/小时

?

32.07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 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 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 50%工资标准

4

上岸点监管人员

/小时

?

23.93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50%工资标准

5

堆场监管人员

/小时

?

32.07

参《长沙市2024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报告》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分位值50%工资标准

2)投标人报整体折扣(不超过100%)。
3)实际结算=整体折扣*全费用单价*实际工作量。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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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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